商業周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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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政府將在明年元旦起正式展開規模最大的組織改造行動,中央政府的部會將由現有的三十七個單位精簡為二十九個。這對長期效率不彰的台灣政府,當然是一個值得期待的行動,但是這個以「精簡」、「合併」概念的變革,真的能讓政府提升效率嗎?
現在台灣政府面臨兩大問題:一、財政赤字嚴重,政府機關疊床架屋,冗員太多;二、公務人員士氣低落,行政效率不彰。而這兩個問題又互為表裏,相互影響。即將實施的組織改造,著眼於第一個問題的解決,但如果沒有針對第二個問題對症下藥,極可能造成更多的三不管地帶,加速惡化行政效率。
回憶台灣政府這二十多年來組織不斷膨脹的過程,原因很簡單:一、新生事務不斷出現,而每件事都要有人、有單位專責管理,才會做好,所以新單位不斷出現,公平會、體委會、原民會……等都是證據,而外圍的財團法人也不斷增加。二、如果有單位事情沒做好,理由一定是「人少事繁」,解決的方法一定是增加人力、增加監督單位、拉高監管層級,形成「checker check checkers」,從來沒有從公務員本身的執行力、工作責任與態度上思考問題的所在。
這樣的組織文化,造就了現在政府機關回不了頭的「帕金森」定律(組織會自動擴大定律),再加上政黨輪替的壓力,執政黨誰也不願當壞人,得罪為數龐大的公務員選民,以至於讓所有正確的組織改造都不斷拖延,或被修改得面目全非,之前考試院所推動的考績法修正,立意極佳,但也在選舉考量下,變成聊備一格的修正。
所以過去二十年,台灣的政績效率不斷向下探底,另一方面組織又不斷膨脹,整個公務員體系變成龐大的舒適圈(comfort room)利益共享團體,任何的改革都無法啟動,任何違反公務員現有利益的事,都會被四年一次的選舉所綁架,而台灣的政黨又是兩顆爛蘋果,只求拿到政權,絕不會去得罪公務體系這個駕馭不了的怪獸。
明年要實施的政府改造,讓我們總算看到一點曙光,但這只是啟動的第一步,還要有相對的配套措施,才有機會讓政府機器產生改變。
在精簡政府組織的同時,一定要一併限制新的財團法人成立,也要凍結現有財團法人的預算。否則少了一個部會,增加了外圍的財團法人;政府少雇了一個公務員,外圍財團法人多用了三個人,這樣政府的財政赤字絕不可能降低,政府的組織改造也淪為空談。
其次也要確立政府機構的工作職能與責任,簡化之後,必然有許多單位消失或合併,但這些工作都要要求新單位負起責任,不可再以人少事繁、無專責單位為由推諉塞責,重蹈過去組織膨脹的覆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