德國知名汽車工程專業媒體ATZ的特派記者 Andreas Burkert今年五月來台,針對台灣電動車產業進行四天採訪。回國後,隨即發表了一篇名為「台灣電動車輛的發展現狀令人失望」的報導(原文連結:https://bit.ly/2QVkavd)。

報導一開頭就提到他曾在二○一二年夏天來過台灣。當時經濟部智能電動車輛推廣計畫成員對他表示:「我們期許三年內,在台灣路上看到超過六萬輛電動汽車,台灣將朝向現代化電動車之路。」 為了追趕中國、征服歐洲市場,政府將不惜任何代價,預計到二○一五年,投入約三億美元資金研發電動車相關技術,讓超過七十五家相關產業的公司得以受惠獲得補助。

七年後的今天,他發現台灣只有七千多輛四輪電動車掛牌上路。他寫道,當時編列的三億美元研發資金,主要用於少數大型企業對於集成電動驅動、輕量化車身、和安全鋰電池的研發,鮮少用於協助新創公司的顛覆性技術,或是創新的商業模式。記者也質疑在缺少當地市場的使用及研究數據的基礎上,要如何建立可持續性的商業模式?

Andreas也提到,雖然目前電動車現狀未有機會轉變,但還是拜訪了幾家具有前瞻性的新創公司(包括我經營的行競科技),他說,雖然沒有政府正規援助,台灣還是有相當的技術能量在持續發展中。

一位外國記者,短短四天的採訪,對台灣電動車輛產業分析居然如此一針見血,令我十分佩服。我甚至認為這篇看似負面的報導,可能對台灣未來產業的發展最有助益。

雖然台灣擁有蓬勃的產業基礎,電動車輛的技術研發核心在於使用高電壓的高能量密度動力系統,與台灣蓬勃的ICT產業熟悉的低電壓電子工程有所出入。而移動載具所使用的馬達與國內機械工業常見的機具用馬達,在功率、體積、重量等特性也大為不同。這些技術的養成,比經費補助更需要的,反而是大量的車輛及動力系統實際使用資訊與經驗累積。

我一直認為,要成為全球的車輛產業參與者,除了需要創新技術能力外,高度發展的使用文化也是必需。但在現行法規下,將現有的車輛動力系統電動化並不合法,而政府也沒有任何鼓勵高空污車輛(特別是公務用,如垃圾車等)之電動化獎勵辦法。 除此之外,還有種種的限制與關卡。

相較於今年四月上海車展中總共發表了四十四款電動車型,台灣電動車輛的發展現狀確實令人失望。我們真的需要重新檢視恐龍化石能源時代的法規與政策,不要成為未來產業的絆腳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