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處決了賓拉登,將蓋達組織「斬首」,媒體有以「十年反恐畫下句點」稱之者。可是,事情真有那麼易與嗎? 兩個星期過去,開始有一些異聲出現,例如英國大主教說:「殺害一個手無寸鐵的人,……正義似乎並未獲得伸張。」就指出了要點:這是一次狙殺行動,而暗殺通常被認為是弱勢一方的「專利」。強勢一方卻用了暗殺手段,總不免令人感覺有損大家風範。 李白〈俠客行〉的詩句:「十步殺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與名。」描述的是屠夫朱亥為信陵君椎殺晉鄙的「義行」—因為事後不求名、不求利,才是「義行」。 美國的海豹部隊這一次行動,可真是「千里不留行」了。但海豹部隊是地球上最強國家嚴格訓練出來的最精準殺手,那可稱不上「義行」。 同時,美國不但橫行於巴基斯坦境內,視巴國主權如無物,事後還要追究「巴國政府是否對賓拉登窩藏境內知情」—言下之意是巴基斯坦政府「涉嫌知情不報」。一個獨立國家的主權都被糟踏,那麼,賓拉登的人權、乃至那位被刑求的恐怖分子的人權又算得了什麼?這個問題未見人權組織與反死刑組織出聲,但因非本文主題,且撇開不談。 東漢末年,三國尚未形成。曹操在袞州站定了腳跟,派人去迎接父親曹嵩,孰料曹嵩卻被徐州太守陶謙手下(原為黃巾餘黨)殺害。曹操派出大軍報仇,攻向徐州,「大軍所到之處,殺戮人民,發掘墳墓。」這一段,完全不是曹操的一貫作風,因此後世對之頗多質疑。唯一還能強為解釋的說法:曹操才剛要開始建立霸業,不能被群雄「看衰小」,以徐州來殺一儆百。易言之,這就是橫行霸道,而不為曹操事業規模強大之後所採用。那麼,以美國今天全球獨大的情況,其實不宜採用此等手段。因為,被「儆」的將不是恐怖主義組織,而是巴基斯坦等弱小國家。 相反的,恐怖主義只怕將因多了一位烈士而更加激動,其效果搞不好是「殺一賓拉登,反生千百賓拉登。」因為,伊斯蘭世界對西方世界的仇恨,甚至不是最近幾十年的事情,而是有著數百年的累積。且講一段十九世紀末葉的故事: 曾經在中國幫助大清帝國守上海、打長毛(太平天國)的「常勝軍」指揮官戈登少校,後來晉升將軍,並成為英國派駐埃及的總督。他的結局卻是在蘇丹撤退任務中,被「穆斯林狂熱主義」反抗軍殺死,頭顱被懸掛在喀土木城頭示眾。十三年後,英軍「光復」喀土木,指揮官基欽納將軍一度有意將反抗軍首領穆罕默德‧阿麥的顱骨拿來當作菸灰缸。維多利亞女王下令阻止後,阿麥的遺體被丟入尼羅河。 一百多年過去了,「斬首」與「水葬」情節卻再度演出,我們怎能認定這是最後一次?易言之,用暗殺手段反恐,就恐越反越恐啊! 公孫策部落格:ccm1020.pixnet.net/blo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