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文平在研究發展處工作歷時20年,他的表現一直十分出色,因此頗受該處同仁之尊敬。

最近該處處長王三強辭職,總經理要求王處長推薦繼任人選,李文平乃順理成章的被王處長推薦給總經理。當總經理把提升之旨意告訴李文平,才意外的發現李文平極其肯定的表示不願意接受提升,因為他自認為非將將之才,而且他能滿於現狀。

假定李文平確是處長之最佳人選,你認為總經理在面對李文平謝絕被提升的情境下,應該怎麼辦?請評估底下諸種對策,並說明它們的利弊得失:

  1. 既然李文平肯定的表示不接納提升,同時處內又找不到像他那樣理想的人選,故只好對外徵聘。
  2. 既然李文平為最佳人選,就算他表示不願意接納,先提升他再說。
  3. 要求李文平暫代處長職務,直到找到繼任人選為止。 

解析3種方法的利弊

選項1

一觸及升遷問題,許多人表面上都抒發「高處不勝寒」的論調。

這極可能是違心之言,因為由經驗可知,耐寒的人本來就很多!當然,確實有些人會拒絕被提升。考量其原因,最主要恐怕是來自:第一、較高的職位所提供的誘因不具吸引力;第二、對不熟悉的職務產生恐懼。

倘若一個人之拒絕被提升是出自第一個原因,那麼除非能增強誘因,否則此人將無法被說服改變初衷。

其次,當一個人之拒絕被提升是出自第二個原因,則只要增進他對新職務的認識,將可說服他改變初衷。儘管李文平肯定的表示不接納提升,但是在確切的認定他不接納提升的原因之前,總經理不應貿貿然對外徵聘。

選項2

這是一種霸王硬上弓式的作法。

這一種作法跟前一種作法雖然分別處於不同的極端,但是卻具備2個共同點:第一、不設法研判李文平是否真正欠缺被提升之意願;第二、對李文平不夠尊重。

現若不理會李文平之想法,斷然提升他,萬一他在新的工作崗位表現不佳,再予以降調,這不僅是對李文平的一種屈辱, 而且對總經理及公司整體而言也是一種無可彌補的傷害。 

選項3

要求李文平暫代處長職務,直到找到繼任人為止。

這樣做,具有雙重好處:第一、倘若李文平在代理期間覺得工作勝任愉快,則總經理將很容易說服他接納處長職位。第二、倘若李文平在代理期間顯示低落的工作意願或工作能力,則總經理可以在找到其他人選後立即恢復他原有的職務,這樣將不致於打擊他的自尊心。

所謂晉升,即指將員工安置於組織架構中較高的職位。較高的職位通常均含較重的責任、較顯著的地位、較多的貢獻、較大的權力、較優厚的待遇,以及較穩固的保障。從組織的觀點而言,晉升之主要作用,在於填補職位空缺,與激勵員工士氣。這2種作用均以實現組織目標為依歸: 

晉升的2大作用

組織在運作過程中,常因員工之調遣、辭職、退休、解聘或死亡,而出現職位空缺。晉升是填補職位空缺的一種手段。但這並不意味,組織一出現職位空缺即須填補,或是填補職位空缺時,必須以員工之晉升為手段。

事實上,組織本身一出現職位空缺,首先須盱衡的是:有無填補該空缺之需要?出現空缺的職位所需履行的工作,能否分攤到其他職位上?組織架構的局部調整,能否免除職位空缺之填補?

無可置疑的,職位空缺之出現,是組織裁減冗員與提高生產力之最佳時機。任何組織均應極力避免令員工產生這樣的錯覺:職位空缺將被自動填補,或某特定員工將成為某一空缺之繼承人。這是因為一旦空缺不予填補,或是填補空缺的人選並非料想中的人,將引致部分員工之不滿。

員工之所以加入一個組織,其目的不外乎希望透過該組織來滿足他的需要。晉升機會之提供顯然足以滿足員工較高層次之需要,這對員工士氣之激勵將發揮有利的效果。不過,我們不應該將員工之希冀晉升視為當然之事理,因為任何組織皆有可能存在著一小部分不願接受晉升的員工。

*本文摘選自布克文化《員工問題之診斷與處理


責任編輯:陳瑋鴻
核稿編輯:倪旻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