談判大師劉必榮指出,談判是一個「共同決策的過程」。所以談判需要溝通,且談判在本質上就是溝通。「會談判的人一定會溝通,但是會溝通的人不一定會談判。」他比喻,就像會打籃球的人一定會運球上籃,但是光會運球上籃的人,不能說他就會打籃球,而「差異就在有沒有『布局』,你要看到全局。」
「談判有與生俱來的矛盾性格,」劉必榮解釋,談判的目的在「達成對我最有利的協議」。因為要求「最有利」,就必須強硬;但是要「協議」,又必須柔軟。所謂「軟硬兼施」,談判就是在軟和硬之間調節。
談判是取與予的藝術
談判是give 和take的藝術,通俗來說,叫「抓大放小」。這裡有三個重點:
第一, 它的精神是「換」(trade),不是「要」,也不是「求」。
第二,必須是「多議題」才能換,所以談判時要擴大議題疆界。
例如,工資和待遇,工資是單議題,待遇則是多議題,因為待遇可以包括培訓、假期、福利等,所以是可以談判、可以換的。
第三,必須先分出大、小,才能「抓大放小」。談判的議題,每一方有其一定要的(must),希望有的(want),和可放棄的(give),而談判的must, want, give是會變的。例如:要守住價格,那麼付款期可能可以放,給對方彈性。
若問,我放出小的,別人為什麼要?其實迷思在於,每個人定義的「大」和「小」是不一樣的。老師提醒,要認知到,你和對方的世界是不一樣的,我們習慣很主觀的從自己的角度來看事情;但談判時,我們要多從對方的角度思考,才能知道他要的是什麼,他的must、want、give是什麼,才有得談。
must、want、give是變動的
劉必榮進一步解釋must, want, give為什為會變。他舉例,當你只有單一供應商,你沒有其他選項,你少不了它,它就是must。過一陣子,可能有另一家供應商出現了,原供應商就變成want,有很好,沒有也OK,重要性下降;當如果有更重要的事或更多選擇出現,那麼這家供應商可能就變成可以放掉的give。
因為會變,所以劉必榮強調,談判時要讓自己是一川活水,而不是一潭死水。要隨時視狀況調整優先順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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