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人類的社會,也許亞洲更加嚴重,老衰重症者在作醫療的抉擇時,他們的自主意願很少受到重視,介入的除了醫師、家屬,甚至包括親朋好友,他們的理由都是「為了你好」、「你還不能死」!然而,病人最了解自己的身體,他知道自己要什麼,不要什麼;他甚至知道自己來日無多。但是他們沒有決定權,即使表達了自主意願也不被採納。

我聽德國病人保護協會的會長說:「在德國,醫師如果沒有尊重病人自主意願,強行作醫療介入,觸犯了刑法,檢察官就可以起訴。」我不好意思說,在台灣,4個青壯人壓制1個老人,強行插鼻胃管的畫面比比皆是。

病人哀求、憤怒、咒罵都沒有效,用盡方法拔出管子,又要反覆被插,所以雙手被約束。這樣還有人的基本尊嚴嗎?我們真的需要為了他好,讓他含冤、含怒、含恨的活久一點嗎?假如我們的寵物老了、生重病,可以安樂死。我們不會讓寵物插管躺在床上,為什麼我們可以忍受讓親人受到這種對待?因為人的生命比動物尊貴?彷彿有理,但其實不人道又殘忍。

我和居家醫療團隊都有此感觸,照顧病人相對容易,最困難的是整合家屬的共識。常常1、2個鐘頭的家庭會議,還是各持己見,有時還互相責難。因為家屬對病人的病情沒有概念,無法接受病人可能即將離開人間的事實,依照自己的期待看事情;或是像天邊孝子、孝女,其實是出於過去疏於照顧的罪惡感或補償心理,而放不了手。

很少人能夠做到細心觀察、用心聆聽病人,同理病人提出這個要求的原因,因為想斷食是求救的訊號。如果已經用盡一切方法都無法處理,或改善病人的痛苦與失去尊嚴,家屬和醫療團隊都應該尊重他的意願。

病人即使年老、病重還是個「人」,最重要的事情就是關心他的感受,傾聽他的心聲,尊重他的意願,改善他的生活品質,所謂「以病人為中心」,才是真的為他好。

有一位罹癌父親不想接受可能有副作用的治療,打算順其自然,兒女非常不捨,他寫給兒女一封信。我蠻能同理他的心情。

我知道你們心理的擔心,希望我能積極治療。但是這種愛,往往會造成對方的痛苦,有時我們也要學習放手的愛。我不希望我的餘生痛苦,反而造成妳一輩子的自責。

對於生命的實質內涵,我們修行者有不同體悟與看法,該來的會欣然接受,不要讓自己的身體及體內的眾生受苦。生命有數,為了多幾年的餘生,把自己的生活搞得只在家裡與醫院之間往返,那活著也沒有意義。

目前癌症用藥,都還是機率的治療,而且用藥的強度與副作用以及復發率都會隨著個案而不同,說真的,我覺得醫師也是在過去的成功與失敗中在嘗試用藥。他們是不用負任何責任的,所以也有不少的案例在中途退卻。其實也有滿多透過改變生活習慣與壓力的釋放,而得到自癒的效果,這在醫界也是不爭的事實。

我現在好好的,能吃能喝能睡又能運動、散步,我希望能靠自己的力量,好好過眼前的每一天。假如有一天必須作抉擇的時候,也請你們能尊重我的選擇。

我們理解捨不得病人離開是為了愛,放手讓病人離開也是因為愛,大家表現愛的方式不一樣。不過最重要的是「被愛者」的感受,他/她覺得什麼才是「好」?如何讓他/她感覺「被愛」?

家屬捨不得放手,是人之常情,也是一種愛,只是這種愛若是需要被愛的人受苦來成全,這值得省思。我們沒有立場要求對方接受這種愛。所以我會勸家屬:人生終須一別,至親逝去帶來的痛苦,是我們自己的功課,我們必須自己面對,尋求療癒的方式,這是一種學習,也是一種成長,接納摯愛的離開。

該離去的,如海邊的砂粒一樣,即使緊緊抓住,終究會從指縫溜走。

我的經驗是斷食往生是一個長達2、3個星期預期性的、有充分陪伴與情感交流的過程;有充裕的時間道別,該說的話都說了,沒有遺憾。比猝死來不及道別、飽受折磨的醫療死過程圓滿太多了,所以家屬的悲傷反而可以降到最低,甚至感到這是一種福氣或恩典!

*本文摘選自《如何好好告別生命

責任編輯:陳瑋鴻
核稿編輯:倪旻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