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從阿德勒個體心理學被日本暢銷作家岸見一郎轉譯,並延伸為「被討厭的勇氣」 之後,身邊確實多了不少「勇敢做自己」的人,但也有部分的人,根本只是「一廂情願的白目」而已。那麼,我們能分辨出這兩者之間的差別嗎?
只要仔細閱讀過岸見一郎的《被討厭的勇氣》,就會發現作者想要強調的關鍵字, 比較著重在做自己的「勇氣」。如果只是聚焦於「被討厭」,而且愈來愈無視別人的嫌惡,繼續「不尊重他人」的我行我素,充其量就是個「一廂情願的白目」。到最後,不但不會被任何人喜歡,連自己都不會喜歡自己。
阿德勒個體心理學強調「勇敢做自己」,是經過深思熟慮後,對自我基本原則的固守,但也能同理別人的立場或苦衷。對自己有自信;對別人夠尊重。當自己有理想或堅持,但始終無法獲得對方的支持或理解時,不必因為怕被對方討厭而卻步。
簡單來說,「勇敢做自己」的真正意思是:對自己的人生負責,依照自己想要的方式生存。活著並不是為了滿足別人的期待;也不要把自己的人生託付給別人。若有人刻意欺負霸凌,無須忍氣吞聲,要為保護自己基本的尊嚴與權益挺身而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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換一個角度來理解「勇敢做自己」,並非無視於對別人該有尊重,或侵害他人該有的權益後,還沾沾自喜地說:別被討厭也沒有關係。舉個例子,如果喜歡在牆上塗鴉, 可以在自家牆面揮灑,即使鄰居投以奇異或質疑的眼光,只要沒有傷風害俗,就不用理會。但塗鴉的範圍,不要無限延伸到鄰居的牆面,或社區的公共空間就好。
自己剛入社會工作時,年紀太輕,又歷練不夠,個性有稜有角。開心時,好相處; 不開心時,就擺臭臉。因為在電腦公司做廣告創意的工作,有點情緒化的個性似乎還見怪不怪,還被愛護我的同事、與疼惜我的前輩視為真性情。
後來,自己開了廣告公司,招募進來的員工也有類似的個性與反應。當了老闆,換了立場,我看著他們就像彷彿是當年的自己,太稚嫩也不夠成熟,難怪曾被嫉妒我工作績效的同事抓住小辮子,去跟老闆告狀,說我情緒化,不足以承擔重任。
仔細檢討下來,這是個介於「勇敢做自己」和「一廂情願的白目」灰色地帶的實例,在此也格外感謝當年那些厚愛我的長官同事,讓我有「勇敢做自己」的空間;但也為自己捏一大把冷汗,可以想像當年「一廂情願的白目」給別人臉色看,必然也錯失了很多可以讓自己變得更好的機會。例如,交到更多的朋友、或是得到職務的晉升、承擔更多的責任。
最近和年輕朋友聊天,發現2、30歲的上班族,在人際關上除了「被討厭」之外,還有另一個困擾是:不知道如何把握「被人喜歡」的分寸,一不小心就變成了「刻意討好」。對方不會真心感謝,自己也覺得委屈。如果無視這個課題,完全不介意自己在別人眼中,是不是一個可以「被人喜歡」的對象,卻又想要有良好的人際關係,就真的只能憑運氣。
以下整理三個建議,不妨請你可以思考看看:
1. 表現真誠的自己:和別人相處時,盡量自然、又真心地對待,無須刻意做作。
2. 學會看場合說話:勇於表達自己的意見,但不要傷人自尊。像是朋友在公開場合詢問你對他的新髮型看法,如果真的覺得不好,也不要選擇在大庭廣眾前回答。或許, 可以委婉一點說:「改變好大喔,需要一點時間習慣。」或是「哇,是想要轉換心情嗎?」直率,是優點;草率,是缺點。溝通時,尤其要謹慎。
3. 不刻意討好對方:無論你說了什麼好話、做了多少好事,都是基於自己的善意與良知,至多就是做到尊重對方,而不討好,才不會因為覺得犧牲或委屈,而讓這份付出被扭曲。
我們可以為堅守自己的原則,而勇於被別人討厭;卻要提醒自己:就算不去刻意討好對方,但也要擁有值得被喜歡的特質。有時請回到內心深處:這世界上,喜歡我、和討厭我的人,各占多少?人數不必要一比一,卻不要任由自己與天下為敵。
#不去刻意討好對方, 但也要擁有值得被喜歡的特質。
責任編輯:洪婉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