詹順貴是環保法律界教父,由北至南,台灣幾乎每件土地徵收案,都有他的身影。而讓他義無反顧,一頭栽進環保領域的,竟是空中野鳥。

國中參加童子軍,詹順貴喜歡野外趴趴走,大學參加登山社,但,登山目的,是要征服、攻頂,甚少抬頭關心周遭風景。直到退伍後,當了銀行行員,有一次,聽了當時的台北市野鳥學會常務理事許建忠演講,看了漂亮的野鳥照片後,「我怎麼不知道,台灣天空有這麼漂亮的鳥?」詹順貴這才發現,自己錯過了山林、野鳥之美。

於是,他立刻買了望遠鏡,加入鳥會,還擔任解說員,帶隊賞鳥。鳥況好的山林,會一走再走,相同的路徑,走了多次後,開始發現環境變化,「經常發現,怎麼那片樹林被砍掉?過一陣子,怎麼變了農舍?」詹順貴喜愛的山林,一點一滴消逝中。

民國七十九、八十年,資金氾濫,股、房之外,高爾夫球場變成新炒作標的,開發案大行其道,賞鳥時,會突然發現,一個山頭不見了,取代山頭的,是新披上的草皮、沙坑、水塘,「我不能容忍我喜歡的環境被破壞掉!」詹順貴對浮濫開發,漸漸無法容忍。

當時,詹順貴並不是律師,只是中國國際商銀(兆豐商銀前身)的辦事員。但讓他從銀行員變律師的原因,並非環境,而是催收意見,不被分行經理採納的刺激,詹順貴一邊工作,一邊考律師,考上律師後不久,他離開待遇豐厚的銀行,從小律師當起。

那一年,他立志……
鑽研法條,反制環境破壞

民國八十五年,他創辦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,靠過去銀行累積的企業人脈,規模逐漸擴大,這些企業由小公司慢慢變成大公司、上市公司,成了日後踏入環保運動,賴以為生的業務。

當上律師,他開始對環境議題深入研究。當時,教育部編了一本《高爾夫球場管理有關法令彙編》,這套法令主要是讓開發業者,在興建高爾夫球場時,有所法律依循,詹順貴卻從這部法令彙編,找到和環境有關的法條,予以反制。

當時,台北鳥會總幹事曾美麗,聯合了環保團體,成立生態保育聯盟,第一次活動,即為「保護棲蘭檜木林」。這是鳥會與環保團體首度聯手,詹順貴就這樣一腳踏入環保運動。「他是被我害的,」曾美麗戲稱。

早年環保運動,訴求是「該不該開發、建設?」和政府、開發單位,經常流於各說各話,價值判斷之爭,行政機關有很大行政裁量權,只要沒有違法,政府就能關起門來決定一切。

詹順貴從法律角度,檢視每件案子的「程序合不合法」後,環保界才找到著力點,政府官員才緊張起來,因為官員依法行政,最怕涉及違法、圖利。

詹順貴第一次實際參與的開發案,是八十五年的「關西精密機械園區」,該案預計興建在平均坡度五十多度的山坡地上,要把整個山頭鏟平,不止危險,更是森林大浩劫,詹順貴參與環評(環境影響評估,規定各種開發行為,在規畫階段,應同時考慮環境因素),提出許多法律意見,結果,環評大會通過;沒想到,林肯大郡事件(編按:位於汐止的住宅社區,民國八十七年溫妮颱風過境,造成房屋毀壞)爆發,山坡地濫墾的災難,震驚全國;沒多久,「林肯大郡」條款通過,規定坡度三十度以上的山坡地限建,內政部也宣布關西開發案停止。

自此,詹順貴躍上檯面,走上一條,擋人財路,也擋己財路的環保之路。

這些年,他捨得……
利誘送上門,也不改決心

「沒想太多,就義無反顧做下去,」詹順貴細數NGO(非政府組織)夥伴,因為擋人財路,意外被毆,車子被放釘子等暴力事件;自己雖沒碰過暴力事件,但,卻經常有「利誘」出現。

例如,某上市化工公司發生污染事件,該公司找上門,一開價就是七位數;擔任環評委員時,有某企業的開發案要送審,該企業的關係企業,上門邀請擔任法律顧問,價格隨便詹順貴開;另,台北某著名的BOT案,邀請他擔任環境顧問。當然,這些不尋常的案子,詹順貴都擋在門外。

詹順貴有三分之二的時間,花在環保的公益案件,遇到負擔不起律師費的民眾,就不收費,負擔得起的,酌收費用,但,遠遠不及一般商業案件,每小時八千元的收費標準;雖然收入和名聲無法相比,但,事務所卻從他一個人,變成現在五名合夥人律師、二十位律師的規模。

為了讓更多年輕律師對土地有感,詹順貴辦了一個環境天團,三天兩夜的行程,帶事務所年輕律師、一群台大法研所學生,赴台東了解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,邀請當地人解說,跟原住民面談,讓這群法律新兵,親身和土地、當地人接觸,因為「接觸才有感情,沒有感情,不能改變什麼。」環境天團成員、元貞的年輕律師李明芝說。

主力業務集中在不賺錢的環保案,合夥律師會不會講話?詹順貴說,五位合夥人,各自都有關心的公益議題,萬一財務數字不好,開合夥人會議時,負責財務的律師難免會唉:「這個月又虧錢了!」但是,大家還是自掏腰包,笑著度過難關。

面前路途難行,詹順貴依然無怨無悔。他最期待看到的是,台灣的國土計畫法立案,因為,只要有國土計畫,台灣土地徵收問題,會減少很多,他就不會這麼累了。

(原文出處:商業周刊 第1260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