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向自詡是謙謙君子,不介意吃點虧,而且頗能「大人不記小人過」。 直到若干年前,透過覺察的修煉,才發現這表面的君子,深處藏著一個小人。當君子大而化之、事過則忘時,小人就拿起小本子,用自己的一把尺,記自己的一本帳。若「某人」居然一犯再犯,小帳本裡記得密密麻麻,小人就會把帳本攤開,一直念:「已經仁至義盡,真是夠了!」這種時候,「緣分到此」的念頭就會油然而生,那「某人」就不知不覺變成拒絕往來戶。 這過程十分隱密,操作多年後,已熟練到神不知鬼不覺,才讓我理所當然的自認是個不計較的人。可想而知,當我逮到這小人幹的這些勾當時,簡直不敢置信,震驚不已。 正因為一切都遮掩在「不計較」的冠冕堂皇下,這個深藏不露、暗地計較的小人,行事既魯莽、又粗糙。他經常「秘密審判」,從不蒐證,不傳當事人,就自行宣判「微罪不起訴」,記「前科」一筆。待前科累積夠了,又自行加重刑責,仍然不容辯解。 這秘密進行的勾當,顯然距我平日行事準則甚遠,不必懷疑,多年來累積的冤假錯案,罄竹難書。不知多少的人生緣分,因此而斷送,最大的受害者,說到底還是自己:居然活成了一個計較的人,還渾然無知。 一個暗中計較的人,表裡不一,造成生命能量的無謂消耗,無法自在暢快的活。一個計較的人,與人總保持距離,不僅錯過了人間的緣分,也同時錯過了自己的功課,活成自我設限的人生。 看到自己的計較後,當然就開始做功課。第一步是鎖定那計較的小人,每逢「我不與你計較」的念頭升起,往往能活逮這小人又偷偷記帳,立即加以制止,並勒令交出帳本,付諸一炬。這麼做後,「破案率」日漸提高,那小人也慢慢安分起來。其次,一有空就重審過去的冤假錯案,該認錯的,該賠償的,盡量去做,至少在內心為他們平反。最後,也終於能「平等對待」那些被我認為「很計較」的人,不敢再以「非我族類」視之。 自從做了這些功課後,覺得自己和人更有緣分了,活得更真實自在了,還看到了不少過去看不到的人生風景。真是值回票價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