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商業周刊》創辦了近三十年,我也寫了近三十年專欄,寫文章對我不是難事,半個多小時就完成了,可是文章的受歡迎程度卻大大不同,在這三十年的寫作過程,我可是如人飲水,冷暖自知,我一直到近十幾年來,才逐漸找到最佳的寫作方法。 所謂最佳的寫作方法,用一句話就可以說完,那就是寫文章,從說一個故事開始。 剛開始時,我的專欄以論述居多,從頭到尾都在探討一個問題,可是似乎讀者不太愛看;後來我無心插柳,文章破題從一個故事開始,之後再展開論述,沒想到這樣的寫法傳閱率高了,我慢慢發覺讀者喜歡有故事的文章,於是我逐漸嘗試寫有故事的文章。 最後我逐漸摸索出最佳的專欄寫作方式:那就是文章從一個故事開始,約可占全文的三分之一,然後進入主題的延伸論述,這也可占三分之一,最後再做三分之一的結論,「三三三」的切割方式,構成了我專欄的最佳結構。 所以寫專欄就要尋找一個能呼應主題的好故事,只要有一個好故事,文章就會有賣點,而且最精彩的文章是全文就是一個故事,說完故事,文章所想表達的含義已躍然於字裡行間,完全不須再有任何註解;當然故事或長或短,皆可安排,反正文章要以故事為核心。 故事最好由我生活周遭取得,這最有真實感,我說我發生的故事,最自然,最順理成章。可是如果沒有能呼應主題的故事,怎麼辦?這就要多費點周章,要到處去蒐集;必要時,我還要編一個故事,所謂編故事,並不全是無中生有,而是把生活工作中發生的某一個橋段,加上前後的劇情,以變成故事,這也是有所本,再加上一些想像。我所編的故事中,也不乏極受歡迎的文章。 我除了寫文章從一個故事開始之外,我也將其擴展到說話、溝通、簡報、演講,這也有十分良好的效果。 我發覺與人溝通,如果只是講道理,通常不易為人所接受,可是如果我先從說故事開始,反而會發生極佳的效果,因為人們愛聽故事,易懂易記,再由故事延伸出具體的論述及意涵,更會讓人印象深刻。因此我盡量不要開口說話,如要開口,我盡量講故事。 我的原則是:只要進行三分鐘以上的發言,我就會盡可能從一個故事開始,就算發言的內容是極嚴肅的議題,我也會設法找個故事。最短的故事,我可以在一分鐘之內講完,就算發言三分鐘,我還有兩分鐘可以有延伸論述及結論,也不至於影響發言的完整性。 為了隨時可以說故事,就要隨時準備各種故事題材,生活工作中,隨時都要記下有趣有意義的橋段。閱讀各種訊息時,也要記住各種故事,這樣才可能隨時可以說故事。